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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时间:2023-07-20 16:06:02 浏览:32

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可以准备诉讼材料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诉讼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第一准备民事起诉状三份。第二准备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复印件、户口本和身份证都是可以的,第三准备结婚证复印件,如果结婚证被扣押、被撕毁或者丢失可以拿着身份证到当地的婚姻登记处调取婚姻登记证明,第四准备孩子的出生证明或者户口页。第五准备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第六准备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共同债务的证明材料。第七如果法院立案后及时缴纳诉讼费。

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延伸阅读

涉外离婚诉讼怎么确定法院管辖

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以下情况除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需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原结婚登记地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3)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离婚诉讼被告同意离婚能判离吗

离婚诉讼被告同意离婚能判离。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期间可以要精神赔偿吗

离婚期间可以要精神赔偿的,但是申请的一方必须是婚姻中的受害方并有相关的证据材料进行证明。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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